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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 KKR投资于METRO PACIFIC INVESTMENTS CORPORATION之医院业务

2019-10-15 00:00:00

概要

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MPHHI及MPIC分别与KKR成立之投资公司(作为投资者)订立股份认购协议及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及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共同与投资者投资于MPIC之医院及医疗保健业务(由其附属公司MPHHI营运)有关。

MPIC为本公司之菲律宾联属公司,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拥有其41.9%经济权益。MPHHI连同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于菲律宾经营医疗保健网络,并于医院、诊所、癌症中心、医疗保健学院及一所中央临床实验室中拥有权益。

股份认购协议列明,由投资者认购52亿披索(约1.002亿美元或7.817亿港元)之新MPHHI普通股,相当于MPHHI总面值约6.25%。

可换股债券认讲协议则列明,由投资者认购301亿披索(约5.801亿美元或45亿港元)之强制可换股债券,将于完成时由MPIC按认购协议发行,可交换成MPIC所持有之239,932,962股MPHHI股份,相当于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完成认购新MPHHI股份时之MPHHI经扩大已发行普通股本之36.29%。可换股债券下之交换权可于发行可换股债券日期起计第十周年或完成MPHHI之首次公开发售时(以较早者为准)强制行使。

GIC之一名联属人士现时持有MPHHI约7.25%具表决权股本,而按照股份认购协议及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 MPIC所发行可换股债券将使其重组于MPHHI之投资,并联同KKR再次投资于MPHHI。再次投资将由GIC之联属公司联同KKR投资于投资者之方式作出。

董事意见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交易之条款属公平合理,以及该交易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就本公司而言),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有关该交易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2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低于7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该交易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有关主要交易之通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寄发通函

预期包括有关该交易之进一步资料及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之通函,以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就批准该交易提呈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并酌情批准,将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