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本公司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所有於会上提呈之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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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华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所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附注(a))
赞成 反对
1. 考虑及省览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及董事会与核
数师报告。 172,792,577(100.00%) 0(0.00%)
2. (1)(a)重选江天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72,792,577(100.00%) 0(0.00%)
(1)(b)重选赖寒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72,792,577(100.00%) 0(0.00%)
(1)(c)重选侯璎萱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72,792,577(100.00%) 0(0.00%)
(1)(d)重选蒋旭熙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72,792,577(100.00%) 0(0.00%)
(1)(e)重选季青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72,792,577(100.00%) 0(0.00%)
(2)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彼等之薪酬。 172,792,577(100.00%) 0(0.00%)
3. 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本
公司董事会厘定核数师酬金。 172,792,577(100.00%) 0(0.00%)
4.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之额
外股份。 172,792,577(100.00%) 0(0.00%)
5.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回购本公司股份。 172,792,577(100.00%) 0(0.00%)
6. 扩大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
司之额外股份。 172,792,577(100.00%) 0(0.00%)
附注:
(a) 票数及票数百分比乃基於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亲身或由委任代表或公司代表投票之本公司股份总数计算。
(b) 由於全部票数赞成各项决议案,故所有该等普通决议案已正式通过。
(c) 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45,374,910股股份。
(d) 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就决议案表决之本公司股份总数:345,374,910股股份。
(e) 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须於会上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之本公司股份总数(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者):无。
(f) 根据上市规则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表决权之本公司股份总数:无。
(g) 概无本公司股东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之通函及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之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中表示有意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表决权。
(h) 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股东周年大会之点票监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