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再度补充公佈 - 有关出售GBA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非常重大出售交易

2022-05-16 00:00:00

谨此提述中建富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6日、2022年3月15日和2022年5月6日刊发有关出售GBA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公佈(「该等公佈」)以及于2021年12月28日刊发的通函(「该通函」)。除本公佈另作定义外,本公佈所用的词汇与该等公佈和该通函所赋予该等词汇的定义相同。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藉此公佈就出售交易作出若干更新。

于2022年5月16日,卖方、买方、本公司和王先生签订了一份补充及追加合约方协议(「第五补充协议」)以修订及补充在该份协议(经补充协议、第二补充协议、第三补充协议及第四补充协议所修订)内的若干条款,第五补充协议所作出的修订内容以及与该份协议内的原本条款(经补充协议、第二补充协议、第三补充协议及第四补充协议所修订)的比较摘要在以下表格中表示出来:

签订第五补充协议之理由及裨益

于本公佈日期,买方已支付初始按金、首次加付按金、第二次加付按金以及第三次加付按金,合共50,000,000港元。

第五补充协议之条款乃经卖方与买方公平磋商后釐定。

获买方通知,由于COVID-19大流行肆虐以及不同政府机关实施相应防疫措施,以致各种行政程序(包括银行程序)持续有所延迟和受到干扰,买方需要额外的时间安排支付代价的全数。买方将发行承兑票据并以买方股份押记及王先生提供的个人担保以保证票据承兑的责任。

鉴于在实际操作上遇到的困难以及以成功完成出售交易为目的,董事(包括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第五补充协议的条款是按照公平合理的正常商业条款订立的,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由于交易完成须受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因此,出售交易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