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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物业

2020-07-29 00:00:00

董事会欣然公佈,买方为本公司拥有约55.69%权益之间接附属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与卖方订立该协议,按19,500,000港元之代价收购该物业。

根据上市规则,收购该物业事项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