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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兴业控股内幕消息业务进展透过挂牌程序潜在出售於一间联营公司之股权

2018-07-13 21:28:00

本公司已议决重新提呈股东批准透过挂牌程序出售由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兴业金融於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持有之20%股权。倘挂牌程序成功完成,潜在出售事项将构成本公司之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有关规定(包括股东批准)。

本公布乃中国兴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及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之公布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之通函,内容有关建议出售由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兴业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兴业金融」)持有之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并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之公司)25%股权。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议决重新提呈股东批准出售由中国兴业金融於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持有之25%股权中之20%(「潜在出售事项」),该潜在出售事项将根据中国法律透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之公开挂牌程序(「挂牌程序」)进行,惟须根据上市规则取得本公司股东之必要批准。本公司已获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挂牌程序将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正式展开。

於本公布日期,本集团并无就潜在出售事项订立任何最终协议。潜在出售事项(如获落实)将构成本公司之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公布及股东批准规定。有关该非常重大出售事项之公布及通函将由本公司於成功完成挂牌程序并确认潜在出售事项之受让方後於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发出。

Prize Rich Inc.(於本公布日期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约71.41%之股东)已表明其会於本公司将就此举行之股东大会上,就建议批准潜在出售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决议案给予支持。

由於无法确定挂牌程序会否成功完成或潜在出售事项会否实现,故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