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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

2020-11-23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之公佈,内容有关订立收购协议,据此,南海康美(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同意向南海联华收购广东天诺额外2%股权。于收购事项完成后,广东天诺已成为本公司之间接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已于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于收购事项前,涉及买卖纸箱之现有买卖协议乃由南虹化工(广东天诺之附属公司)与南海化工(广东天诺之主要股东)于彼等各自之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于收购事项完成后,根据上市规则,南虹化工已透过广东天诺成为本公司之间接附属公司,而南海化工已成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

因此,于收购事项完成后,涉及原先由南虹化工与南海化工订立之持续交易之现有买卖协议构成本集团之持续关连交易。本公司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之相关披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