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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2022-08-23 00:00:00

摘要

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及八月,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宝琪时装与威佳订立若干销售合约。威佳由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宝辉拥有20%,由本集团高级管理层陈栢熹先生(「陈先生」)拥有40%及由个别人士及独立第三方李家彤女士(「李女士」)拥有40%。陈先生乃本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陈钦杰先生及本公司执行董事徐巧娇女士之子,及本公司执行董事陈思俊先生之弟。因此,威佳被视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由于宝琪销售合约项下之累计交易货品并不预期会超过上市规则第14A.76(2)条项下之门槛水平,根据上市规则第14A.34条,上述销售合约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35及14A.49条所载之公告及申报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