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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2-11-23 00:00:00

本公告乃泛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现有管理层资料,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之股东应占溢利不超过港币50,000,000元,相较二零二一年相应期间所录得溢利港币147,000,000元。

上述变动主要为(i)于期间财务投资的利息收益减少;及(ii)于期间投资物业已录得公平价值净收益减少所致,惟部分已由(i)合资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应占利润(二零二一年:亏损);及(ii)财务投资的净投资亏损之减少所补偿。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根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的数据及资料所作的初步评估为基准。有关本集团之业绩表现详情,将于其有关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内披露,并预期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底或之前刊登。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香港,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