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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2021-10-12 00:00:00

谨此提述Solar Bright Ltd. (「要约人」)及Chinese Estates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月六日联合刊发之公布(「联合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要约人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第99条透过计划方案将本公司私有化之建议(「该建议」)。除文义另有规定外,本公布所用之词汇与联合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本公布乃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条发出。

董事会欣然宣布,嘉林资本有限公司(一间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可进行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就该建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而该独立财务顾问之委任已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条批准。

有关该建议之嘉林资本有限公司意见函件及独立董事委员会之建议函件,将载于由要约人及本公司联合寄发予股东之计划文件内。

警告: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该建议须待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如适用),故该建议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实行。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