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光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所有载於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决议案皆以按股数投票表决的方法通过。
於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股份」)总数为262,778,286股,此乃赋予其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案之股份总数。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票均不受任何限制。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监票人,负责股东周年大会之点票工作。以下为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赞成及反对个别决议案之股份数目:
票数(概约%)
决议案 赞成 反对
1. 省览及采纳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及董事会与核数师之
报告。 209,584,286(100.0000%) 0(0.0000%)
2. 重选顾嘉勇先生为董事。 209,584,286(100.0000%) 0(0.0000%)
3. 重选卢华基先生为董事。 183,652,286(87.6269%) 25,932,000(12.3731%)
4. 重选李广耀先生为董事。 209,584,286(100.0000%) 0(0.0000%)
5.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157,375,286(85.8533%) 25,932,000(14.1467%)
6. 续聘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209,584,286(100.0000%) 0(0.0000%)
7. 宣派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
股息每股10 港仙及末期特别股息每股1 港仙。 209,584,286(100.0000%) 0(0.0000%)
8. A.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及发行股份。 172,707,286(82.4047%) 36,877,000(17.5953%)
B.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本身股份。 209,584,286(100.0000%) 0(0.0000%)
C. 将根据第8B项决议案购回之股份面值加入根据
第8A 项决议案授予董事之授权。 172,707,286(82.4047%) 36,877,000(17.5953%)
由於所投票数逾50%赞成上述第1至8项决议案,故全部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顾毅勇先生、顾嘉勇先生、曾永良先生、陈智燊先生及马秀清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卢华基先生、李广耀先生及黄志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