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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有关业绩公佈

2021-06-28 00:00:00

兹提述新兴光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内容有关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的业绩公告(「业绩公告」)。

本公司谨此就业绩公告的英文及中文版本第18页标题「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一段所载的无意错误作出澄清,即: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包括首尾两天)及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该期间内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为符合资格出席即将举行的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进行表决,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下午四时正前送达本公司于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 04室(「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为符合资格收取建议末期特别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四时正前送达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 」

该段落经修正列示如下(改动以下划线标示以方便参考) :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包括首尾两天)及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该期间内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为符合资格出席即将举行的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进行表决,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下午四时正前送达本公司于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 04室(「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为符合资格收取建议末期特别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时正前送达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 」

此外本公司谨此进一步澄清,董事已议决于应届股东週年大会上建议向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宣派以下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息:

末期股息 无

末期特别股息 每股1.5港仙

以上股息建议有待股东在应届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方告作实。

除以上述者外,所有载列于业绩公告的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