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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关于粤海城项目北部土地的消防工程协议书

2020-07-03 00:00:00

协议书

董事会欣然宣佈,粤海置地深圳(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完成甄选承包商进行北部土地消防工程的招标程序后,于2020年7月3日与承包人就北部土地的消防工程签订协议书,该代价为人民币71,951,119.31元(相等于约78,946,000港元)(可予调整(如有),如下文所载)。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协议书项下拟订的交易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的规定,协议书项下拟订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