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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 - 关于粤海城项目南部土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协议书

2019-11-18 00:00:00

协议书

董事会欣然宣佈,完成甄选主承包商进行南部土地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招标程序后,粤海置地深圳(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与承包人就南部土地的建设工程签订协议书,该代价为人民币626,083,681.73元(相等于约699,848,000港元)(可予调整(如有),如下文所载)。

《上市规则》之涵义之涵义

由于协议书项下拟订的交易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100%,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的规定,协议书项下拟订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并须获得股东批准。由于倘本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协议书及其项下拟订交易时没有股东须放弃表决,及本公司已就协议书及其项下拟订交易向粤海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1,263,494,221股股份(于本公告日期占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约73.82%))取得书面批准,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的规定,本公司毋须亦将不会就协议书及其项下拟订交易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一份载有协议书进一步详情(包括董事会函件)之通函预期将于2019年12月9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