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股息政策公告

2019-03-27 00:00:00

本公告乃粤海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发出。

本公司谨此宣佈,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批准并采纳以下股息政策:

本集团目前仍处于业务发展阶段及有意将资金优先用于现有项目及未来业务发展。本集团积极考虑并研究在中国内地一、二线城市,特别是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一核一带一区」的区域内的城市寻找房地产发展及投资项目机遇。本公司的长远目标为提供稳定及可持续回报予本公司股东(「股东」)。

董事会将不时检讨本公司的股息政策。在是否建议派发股息或釐定股息金额时,董事会将考虑本集团之经营性收益、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财务状况、投资及融资需求等因素。

本公司不保证在任何一年建议或宣派股息。

股东及准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