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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置地正面盈利预告

2018-10-23 1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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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24)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及《上市规则》第

13.09(2)(a) 条发出本公告。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准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

预期本集团截至2018 年9 月30 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归属於本公司持有者溢利将

录得不少於1.80 亿港元,而2017 年同期未经审核归属於本公司持有者亏损为约

279 万港元。於2018 年9 月30 日,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维持稳健。

本公司目前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2018 年9 月30 日止九个月之季度业绩。本公告所

载资料仅以本集团截至2018 年9 月30 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

审阅爲基准,该等资料仍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截

至2018 年9 月30 日止九个月之综合业绩尚未最终确定,并可能会作出调整。

股东及准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粤海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法

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之内幕

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a) 条发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准投资者,根据本

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截至2018 年9 月30 日止九个月

之未经审核归属於本公司持有者溢利将录得不少於1.80 亿港元,而2017 年同期未经审

核归属於本公司持有者亏损为约279 万港元。於2018 年9 月30 日,本集团的财务状

况维持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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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年同期比较,影响前述本集团截至2018 年9 月30 日止九个月预期业绩的主要贡

献因素包括:

(a) 於2018 年7 月,本集团完成向其同系附属公司广东粤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广

东粤港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收购广东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粤房」)

100% 权益。有关以上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8 年5 月18 日的通函。

该收购代价基於广粤房於交割日的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以折让价)厘订。由

於收购代价较收购的净资产公允值少,因此产生了暂定廉价收购收益并列入本回

顾期内的损益表;及

(b) 本集团2017 年因出售若干物业计提了土地增值税。於2018 年上半年,经与当地

税务部门办理清缴该税项後,回拨了2017 年多计提的土地增值税约7,717 万港

元。上年同期并无录得该土地增值税回拨。预期未来同一物业土地增值税的进一

步回拨不会重覆发生。

上述因素的影响力因(其中包括)下列因素而减轻:

(a) 截至2018 年9 月30 日止九个月,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收取了本公司另一间附属

公司的拆迁补偿款项收入。於本回顾期内,该第一间提及的附属公司因此承担了

所得税项支出,上年同期并无录得该所得税项支出;及

(b) 因收购广粤房及发展布心项目动用了本集团的资金,来自银行及以公允值经损益

账列账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此外,自

2018 年7 月起本集团对外借入贷款发展业务,并於本回顾期内,录得利息支

出。本集团上年同期因无借入任何贷款,故并无录得任何利息支出。

本公司目前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2018 年9 月30 日止九个月之季度业绩。本公告所载

资料仅以本集团截至2018 年9 月30 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

为基准,该等资料仍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截至2018

年9 月30 日止九个月之综合业绩尚未最终确定,并可能会作出调整。本集团截至

2018 年9 月30 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财务资料(其可能与本公告所载资料存在差异)

预期将於2018 年10 月底前公布。

股东及准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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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黄小峰

香港,2018 年10 月23 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一名非执行董事黄小峰先生;四名执行董事赵春晓女士、

李伟强先生、吴明场先生及曾奕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Alan Howard SMITH

先生、方和先生及李君豪先生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