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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置地盈利警告

2017-10-17 19:58:00

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及《上市规则》第13.09(2)(a) 条发出本公告。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准投资者,根据本公司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将录得不多於500万港元未经审核归属於本公司持有者亏损,而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录得未经审核归属於本公司持有者溢利约1,209万港元。於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维持稳健。

本公司目前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 2017 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季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对本集团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爲基准,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综合业绩尚未最终确定,并可能会作出调整。

股东及准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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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a) 条发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准投资者,根据本公司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将录得不多於500万港元未经审核归属於本公司持有者亏损,而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录得未经审核归属於本公司持有者溢利约1,209万港元。於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维持稳健。

与上年同期比较,影响本集团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业绩的主要因素包括:

(a) 出售如英居项目住宅单位所产生的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为如英居住宅单位总楼面面积其中约90.6% 已於2016年底前出售。由於当地政府对物业售价实行价格指导,且本集团不欲调低如英居项目余下的住宅单位的售价,故如英居项目余下住宅单位出售时间表较原定的时间延迟。因此,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如英居项目的毛利较上年同期显着减少;及

(b)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人民币(「人民币」)兑港元贬值,本集团因此录得汇兑亏损净额约2,300万港元。自2016年起及於2017年,本集团已逐步将先前存放於香港的人民币存款注入负责发展中国布心项目的附属公司,大幅减轻因人民币兑港元的汇率波动引起并列入损益表的汇兑差异净额。

本公司目前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 2017 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季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对本集团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为基准,该等资料仍未由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综合业绩尚未最终确定,并可能会作出调整。本集团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财务资料(其可能与本公告所载资料存在差异)预期将於2017年10月底前公布。

股东及准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