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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关于新租赁协议的关连交易

2022-09-15 00:00:00

新租赁协议

于2022年9月15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与广电国际(作为业主)订立有关该物业的新租赁协议,租赁期为 3年,自 2022年 12月 1日起至 2025年 11月 30日止(包括首尾两天)。

《上市规则》的涵义

粤海投资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07(1) 条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广电国际(粤海投资的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为粤海投资的联繫人及因此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故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 章,新租赁协议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须于本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表将新租赁协议项下承租的该物业列为使用权资产。据此,按《上市规则》第

14.04(1)(a) 条所载之交易的定义,订立新租赁协议将被视为收购资产。于新租赁协议日期,新租赁协议项下列为使用权资产的未经审核价值约为4,095,000港元。

由于根据新租赁协议项下之使用权资产的价值计算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 ,但全部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 5%,因此新租赁协议须遵守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