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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关于粤海城项目南部土地的写字楼装修工程协议书及商场装修工程协议书

2021-05-27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广东粤海置地(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完成甄选承包商进行南部土地写字楼装修工程的招标程序后,于2021年5月27日与中建深圳就南部土地的写字楼装修工程签订写字楼装修工程协议书,该代价为人民币160,508,216.80元(相等于约194,603,000港元)(可予调整(如有),如下文所载)。

在独立的基础上,由于写字楼装修工程协议书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故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由于写字楼装修工程协议书及商场装修工程协议书(在独立的基础上,并不构成本公司之须予公告交易)均为广东粤海置地与中建股份集团于12个月内就相关土地的装修工程签订之协议书,故该等交易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合併计算。由于该等交易合併计算后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的规定,该等交易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