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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之预防措施及特别安排

2020-05-15 00:00:00

兹提述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之通函(「该通函 」)及股东週年大会(「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 通告(「该通告」),有关本公司将于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湾仔谢斐道238 号香港诺富特世纪酒店大堂低座 1-4 号宴会厅(「股东週年大会会场」)举行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的词汇与该通函及该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建议由受委代表投票

本公司确认,提议其如期举行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

本公司谨此提醒出席人士考虑彼等之个人状况,以审慎考虑出席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的风险。此外,本公司谨此提醒股东毋需就行使投票权而亲身出席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 而股东亦可委任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主席作为彼等之代表,并于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上就相关决议案进行投票。于股东週年大会会场内将不会提供餐饮服务,并且不会派发礼券或纪念品。

就选择委任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主席或主席以外之人士代表彼等出席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而言,务请于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前,尽快填妥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填妥之代表委任表格应送交至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以确保成功委任代表。代表委任表格可于本公司网站 www.yuexiuproperty.com「投资者关係」部分或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下载。 除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主席以外的出席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受委代表而言,有关人士之出席将受限于下文所载之限制。

限制亲身出席股东週年大会会场的人数及预防措施

根据香港法例《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 599G 章)之最新修订(于二○二○年五月八日起生效),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将豁免于法定禁止超过八人于公众地方进行羣组聚集,前提为不提供食物或饮料,并采取措施将出席人士分隔在不同的房间或区隔范围,(每个范围最多容纳五十人)。本公司已审视股东週年大会会场的可用空间,为遵守该等新要求,谨此宣佈,可亲身出席(亲身或由受委代表)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的股东人数最多为六十人, 出席人士将安排于各独立区隔范围 , 而每个范围容纳不多于五十人。出席登记将于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开始,而当达到出席人数的限制时,无法获分配座位的股东(或其代表)将被拒绝进入股东週年大会会场。

于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上将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 所有出席人士在股东週年大会会场内或股东週年大会会场外之等候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之任何出席人士可能会被要求离开或被拒绝进入股东週年大会会场。

(2) 所有出席人士于进入股东週年大会会场前必须使用含酒精消毒搓手液清洁其双手。

(3) 所有出席人士在获准进入股东週年大会会场外之等候区前须接受体温检测。任何人士若体温高于摄氏 37.2 度可能被要求离开或被拒绝进入股东週年大会会场。

(4) 将不会提供餐饮服务及派发礼券或纪念品。

(5) 出席人士可能须确认 (i) 彼于紧接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前十四日内没有到访香港以外的地方(「近期旅游记录」); (ii) 其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规定的任何检疫要求的约束; (iii) 据其所知,于紧接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前十四日内,其没有与任何接受检疫或有近期旅游记录之人士有紧密接触;及 (iv) 其没有类似流感之症状。未能提供所要求确认信息的任何人士,或倘彼出现类似流感之症状,可能会被要求离开或被拒绝进入股东週年大会会场。

本公司将继续监察 COVID-19 疫情持续发展,并可能因应公共卫生状况变化而调整及╱或实施其他预防措施。

如股东对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络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其联络方式之详情如下:

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54 楼

电话: (852) 2980 1333

传真: (852) 2890 9350

电邮: is-enquiries@hk.tricorglob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