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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成都富荟实业有限公司(为 Cosm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之全资附属公司)就可能合营企业投资有关按金、贷款融资及第二笔贷款融资展开之法律程序

2020-01-16 00:00:00

本联合公佈乃由四海连同世纪城市、百利保、富豪及RH International(统称「该等公司」)(其中四海为一间附属公司或一间同系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 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I. 背景

兹提述(i)由世纪城市、百利保、富豪、RH International 及四海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及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之联合公佈,内容有关与物流业务相关之可能合营企业投资、按金协议及贷款协议,以及由世纪城市、百利保、富豪、RH International 及四海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之联合公佈,内容有关第二份贷款协议(「该等按金及贷款公佈」); 及(ii)由四海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之通函,内容有关按金协议、贷款协议及第二份贷款协议(「通函」)。

诚如该等按金及贷款公佈以及通函所披露:

(a)四海附属公司根据按金协议就对目标公司之可能合营企业投资支付合共人民币170,000,000元按金;

(b)四海附属公司(作为贷款人)根据贷款协议向目标公司(作为借款人)授予人民币100,000,000元有抵押贷款融资;及

(c)四海附属公司(作为贷款人)根据第二份贷款协议向目标公司(作为借款人)授予人民币50,000,000元有抵押贷款融资。

II.展开法律程序

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四海附属公司就其作为原告人基于(i) 按金协议;(ii)贷款协议;及(iii) 第二份贷款协议之若干指称违反事项针对包括目标公司及黄先生之若干被告人送呈的三份民事起诉状已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兹亦提述由世纪城市、百利保、富豪、RH International及四海刊发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之联合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CIDL卖方(为四海之全资附属公司)订立CIDL出售协议以建议出售标的资产。CIDL 出售协议就CIDL卖方及CIDL买方而言均具法律约束力。CIDL出售协议之完成仅须待四海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方告作实。CIDL卖方已在CIDL出售协议中披露此等潜在法律程序,并已获CIDL 买方接纳。CIDL卖方已同意报销四海附属公司于CIDL出售协议完成后三十六(36) 个月内四海附属公司执行其于按金协议、贷款协议及第二份贷款协议项下权利而产生之成本及开支,上限为港币5,000,000元。CIDL出售协议完成后,CIDL及其附属公司(不包括北京富利)将不再为四海之附属公司。因此,本联合公佈所披露之法律程序结果将不会对于CIDL 出售协议完成后四海集团之财务状况或业绩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