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Poly Property Group Co. Limited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119)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有载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之决议案均由本公司股东(「股东」)以投票表决形式获正式通过。 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劵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点票的监票人。 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为3821183118股,此乃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决议案的股份总数。并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该股东须依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放弃表决赞成。概无股东须依上市规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案放弃投票。概无股东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的通函中表示有意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对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1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各项建议决议案均获股东通过,投票表决详情载列如下: 票数(%)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18184018863205971年度之本公司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报(99.82%)(0.18%)告及核数师报告。 2.批准及宣派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18216078570年度之末期股息。(100%)(0%) 3. (A) 重选万宇清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745476754 76131103 (95.82%)(4.18%) (B) 重选胡在新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782474148 39133709 (97.85%)(2.15%) (C) 重选黄家伦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1820170204 1437653 事。(99.92%)(0.08%) (D) 重选吴剑林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1821607857 0 事。(100%)(0%) (E) 授权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之酬金。 1819347652 2260205 (99.88%)(0.12%) 4.续聘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18216078570 司核数师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100%)(0%) 5. (A) 授予本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以配发及发行 1671845957 149761900 额外股份,总额不得超过本决议案*日期(91.78%)(8.22%)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20%。 (B) 授予本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 1821607857 0股份,总额不得超过本决议案*日期本公(100%)(0%)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0%。 2(C) 扩大根据第5(A)项决议案授予本公司董事 1671845957 149761900 会之一般授权,加入根据第5(B)项决议案 (91.78%) (8.22%)*本公司可购回股份总数。 *决议案全文载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由于上述各项决议案均获得50%以上投票赞成,上述所有普通决议案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正式通过。没有实际投票但被排除在投票结果计算之外的股份。 万宇清先生及陈育文先生未能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所有其他董事均以电子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席万宇清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万宇清先生、胡在新先生及叶黎闻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陈育文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冯志坚先生、梁秀芬小姐、黄家伦先生及吴剑林先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