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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机械盈利预告

2018-08-02 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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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8)

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大同机械企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

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初步

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及董事

会目前获得的资料,本集团预计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

综合溢利将较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增加不少於56,000,000港元。该

增加主要源自:

(1) 出售群力实业有限公司(於完成出售前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於科克

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而录得之收益约44,500,000港元(经

扣除相关法定成本及开支後)。出售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九

月一日、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一八年

三月二十日之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之通函;及

(2) 注塑制品及加工业务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经营业绩较去年

同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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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及董事会目前获得的资料经初步评估而作出。本集

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中期业绩尚未落实,仍须

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六

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八月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之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大同机械企业有限公司

主席

邓焘

香港,二零一八年八月二日

於本公告发表日期,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邓焘先生、黄耀明先生及

邓愚先生三位为执行董事;简卫华先生及瞿金平先生两位为非执行董事;而

杨淑芬女士、郑达贤先生、何伟森先生及黄志炜先生四位则为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