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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濠集团公布业务最新消息有关徐州的地产项目

2017-12-21 22:35:00

本公布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发出。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之公布,内容关於主要从事地产项目的物业开发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本之收购事项(「该等公布」)。除本文另有订明,本文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地产项目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已获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批准。因此,地产项目完成後之所有後续程序手续已告完成,而地产项目所有三幢大楼之所有单位及其他可售面积可供入伙使用。

公司已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在一份於徐州市发行之报章《都市晨报》刊登广告,邀请地产项目先前已售出的单位之个别买家完成所需程序手续,以收用其各自之单位。

董事会亦宣布,取得上述政府批文後,地产项目现时可按原定计划完全营运,而董事深信,长远而言,地产项目将为本公司的业务表现带来正面影响。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感谢参予地产项目的董事及员工为此事宜所付出的努力,最重要是独立股东对地产项目之支持及核准。

本公司将就有关此事宜之任何进一步重大发展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