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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2-10-05 00:00:00

兹提述钧濠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九月五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与曾芷诺女士(为本公司一名主要股东)就认购为期18个月之6厘可换股债券订立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九月五日之有条件认购协议。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之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佈所披露,经计及编制下述资料所需时间,预期将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五日或前后向股东寄发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i)认购事项及新可换股债券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认购事项作出之推荐建议;(iii)独立财务顾问就认购事项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之意见;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的相关资料,故通函寄发日期预期将延迟至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