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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2022-08-12 00:00:00

本公佈乃由钧濠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曾芷诺女士(「债券持有人」)完成认购本公司之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诚如该公佈所述,认购可换股债券已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落实,可换股债券乃以本金额港币99,757,011元发行。根据可换股债券之条款,可换股债券将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到期。

本公司现正与债券持有人就认购新可换股债券以偿还可换股债券项下所有未偿还款项进行积极磋商,预计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之前不会达成协议。因此,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于交易时段后),本公司已与债券持有人订立暂停还款协议(「暂停还款协议」),将可换股债券项下所有未偿还款项的偿还时间延长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利率不变。倘建议认购新可换股债券得以落实,暂停还款协议的届满日期将为上述认购完成日期或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以较早者为准)。此外,可换股债券项下的转换权将根据其条款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终止。

由于订立暂停还款协议,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间于偿还可换股债券方面并无违约且不会处于违约状态。

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于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亦已与债券持有人订立抵销协议(「抵销协议」),据此,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可换股债券之未偿还本金额将由债券持有人与SurplusFullDevelopmentLimited(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订立的弥偿保证契据项下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应收债券持有人的款项净额港币约7,272,114.85元(不包括拨备款项)抵销。因此,经计及抵销协议,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可换股债券的未偿还本金额约为港币94,985,654.09元,按(i)可换股债券的原本金额港币99,757,011.00元;(ii)将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到期的可换股债券的未偿还利息约港币2,500,757.94元;及(iii)上述抵销金额计算。

由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资产概无质押作为本公司根据暂停还款协议结欠债务的抵押,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90条,订立暂停还款协议获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的所有披露、年度审阅、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本公司将适时刊发进一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