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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作出之公佈 - 有关本集团持有少数权益投资之一间公司首次公开招股

2020-12-16 00:00:00

本公佈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 按上市规则所定义者)而作出。

兹引述本集团于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二十三日之公佈内披露有关ContextLogic Inc.(「 Wish」)。

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持有四万八千五百八十七股Wish普通股股份(「 Wish股份」),每股股份之价格为一百六十九点五七三美元,而其账面值为八百二十三万九千美元。 根据Wish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七日 提交之最新招股书所披露, Wish 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四日对其股本进行了按一分为十之比例分割其股份。故此, 本集团现时持有四十八万五千八百七十股Wish股份,每股股份之价格为十六点九五七三美元,而账面值为八百二十三万九千美元。 诚如本集团较早前所公佈,并根据Wish之最新招股书所披露,本集团于Wish首次公开招股完成后, 将占其已发行普通股股份不超逾百分之零点一。 于完成首次公开招股在即之前, Wish股份将被重新分类为相等数量之B系列普通股股份。每股B系列普通股股份可按持有人之选择随时转换为一股A系列普通股股份。

本集团注意到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十五日(美国东部标准时间) , Wish公佈已就其四千六百万A系列普通股股份之首次公开招股定价, 每股价格为二十四美元。 预计该股份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十六日 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开始交易, 交易代号为「 WISH」, 并根据惯常完成条件, 该招股预计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十八日结束。

根据适用于Wish股份之禁售安排及最新招股书之条款,本集团将不会(i)于最后招股书日期后一百八十一天;或(ii)于Wish完成首次公开招股随后公佈第二季度之盈利后之第二个交易日之开市时,两者较早之日期前,出售其Wish股份。

本集团将按照其须履行之条例责任,对其于Wish之投资作进一步公佈。

务请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紧记于买卖本公司之股份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