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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作出之公佈 - 有关本集团持有少数权益投资之一间公司可能首次公开招股

2020-11-23 00:00:00

本公佈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按上市规则所定义者)而作出。

本集团注意到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二十日(星期五)(美国太平洋标准时间), ContextLogicInc.(「 Wish」)(为一间本集团持有少数权益投资之公司), 已就其建议首次公开招股提交了初步招股书。 Wish为一间经营Wish电子商务平台之电子商务公司。

本集团现时持有四万八千五百八十七股Wish普通股股份(「 Wish股份」) 。根据初步招股书所披露,本集团理解当建议首次公开招股完成后, 本集团将占Wish当时已发行普通股股份不超逾百分之零点一之普通股股份。 本集团之Wish股份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之账面值为八百二十三万九千美元,此乃根据Wish最后进行之融资价格每股一百六十九点五七三美元而计算。

初步招股书并未显示建议首次公开招股之时间表或要约价格之任何资料。 然而, 初步招股书则披露要约价格将比投资者在Wish过往进行融资所支付之价格为高。

根据适用于Wish股份之禁售安排及初步招股书之条款( 如进行) ,本集团将不会(i)于最后招股书日期后一百八十一天( 最后招股书日期仍未知悉);或(ii)于Wish完成建议首次公开招股随后公佈第二季度之盈利后之第二个交易日 之开市时, 两者较早之日期前,出售其Wish股份。

本集团将按照其须履行之条例责任,对其于Wish之投资作进一步公佈。

本集团注意到Wish所建议之首次公开发行可能会亦可能不会发生, 而初步招股书中有关之资讯( 该资讯某些部分乃为本公佈所依据)并非完整或将被更改。务请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紧记于买卖本公司之股份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