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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债券及出售上市证券

2020-11-11 00:00:00

A.董事局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本集团于二级市场出售本金总额为一百万欧元(相等于约为九百零三万港元)之ANLLIANCapital债券,总代价为一千一百一十一万六千二百五十欧元(相等于约为一千零七万九千七百三十七港元)。

于出售债券事项前,本集团于出售债券事项当日前十二个月期间内于二级市场出售本金总额为八百万欧元(相等于约为七千二百二十四万港元)之ANLLIANCapital债券,总代价为七百九十九万三千七百五十欧元(相等于约为七千三百六十二万二千四百三十八港元)。

由于该出售债券事项及过往出售债券事项,本集团将于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认列约八百四十八万五千七百零五港元之收益。此外,本集团将于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从出售之ANLLIANCapital债券中认列十万四千七百八十二欧元(相等于约九十二万零七百三十五港元)之实际利息收入。

鑑于该出售债券事项与该出售债券事项前十二个月内进行之过往出售债券事项合併计算时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百分之五但低于百分之二十五,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出售债券事项连同过往出售债券事项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之交易。

B.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本集团在联交所进行场内交易出售合共五十万股(相当于滔搏国际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约百分之零点零零八),总代价约为五百六十二万七千一百八十港元(不包括交易费用),即每股滔搏国际股份约为十一点二五港元。

于出售证券事项前,本集团于出售证券事项当日前十二个月期间内透过在联交所进行场内交易合共出售五百八十四万八千二百五十股滔搏国际股份(相当于滔搏国际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约百分之零点零九四),总代价约为六千一百七十七万一千四百四十三港元(不包括交易费用),即每股滔搏国际股份约为十点五六港元。

由于该出售证券事项及过往出售证券事项,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认列约一百三十二万七千七百八十七港元之收益,及将于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认列约三百九十四万七千八百二十三港元之收益。此外,本集团从滔搏国际股份中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认列二十六万二千八百港元之股息,及将于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认列二十八万七千四百八十三港元之股息。

鑑于该出售证券事项与该出售证券事项前十二个月内进行之过往出售证券事项合併计算时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百分之五但低于百分之二十五,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出售证券事项连同过往出售证券事项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