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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清盘令延期审理

2020-11-02 00:00:00

兹提述勒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11日及2020年10月28日有关呈请之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2020年11月2日的高等法院聆讯颁令宣佈,呈请之聆讯已押后至2021年1月19日。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