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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的补充公告

2020-08-25 00:00:00

本公告乃勒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21日关于盈利警告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补充以下有关该公告的资料。

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目前所得资料,本集团预期2020年上半年将录得净亏损约5.0亿至5.5亿港元,而2019年上半年则录得纯利约60.3百万港元。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