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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债券

2022-10-21 00:00:00

出售事项

董事会宣佈,截至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本公司已于公开市场出售本金总额为3百万美元(相当于约23 .4百万港元)之债券,总代价为约2 .98百万美元(相当于约23 .2百万港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出售事项(按合併基准)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