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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收购CAPABLE KINGDOM LIMITED及出售WHOLLY EXPRESS LIMITED后可能进行之关连交易

2019-08-01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有关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公佈。诚如上述公佈所披露,WE中国附属公司B及国锐酒店(均为本公司于本公佈日期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已订立国锐酒店租赁协议一(已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到期)。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WE中国附属公司B及国锐酒店订立经重续国锐酒店租赁协议一,以重续国锐酒店租赁协议一。

由于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载有关经重续国锐酒店租赁协议一项下拟进行交易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经重续国锐酒店租赁协议一项下拟进行交易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