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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及(II)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退任

2019-10-25 00:00:00

(I)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下午十四时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李桃女士及胡耀升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和本公司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将共同组成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其任期和将于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即由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起计为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上述两位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之简历载列如下:

李桃女士,48岁,相继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及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获四川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曾在四川省川交桥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工程处工作。历任本公司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宣传中心)主任。现任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胡耀升先生,42岁,相继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及四川大学,获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系运输经济学学士学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硕士学位;经济师。曾在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运输经济研究室及财务处任职。现任四川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仁寿交投置地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多式联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部长及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该两位职工代表监事分别确认(i)其于过去三年并无于本集团担任职位或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ii)其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及(iii)其并无于本公司股份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认为并无任何资料须予披露,且概无该两位职工代表监事涉及任何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13.51(2)(v)条的规定予以披露,及并无任何其他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第七届监事会之职工代表监事的建议酬金方案为:不因其监事职务在本公司领取酬金,但因其在本公司有其他任职领取酬金。酬金按照相关政策和本公司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上述酬金方案需经本公司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方始生效。

(II)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退任

由于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将于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届满,下列人员将退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林滨海先生

上述退任职工代表监事已分别向本公司确认,彼等与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并无任何异议,亦无任何有关本公司的事项需提请股东垂注。

本公司谨藉此机会向上述退任职工代表监事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