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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19-01-02 00:00:00

兹提述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订立之施工工程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除非另有所指,本公告所采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施工工程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施工工程框架协议的推荐建议;(iii)独立财务顾问就施工工程框架协议的意见;及(iv)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通函(「该通函」),将根据上市规则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该通函所载资料,故该通函的寄发日期预计将延至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