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朗诗绿色集团海外监管公告(摘要)

2018-05-23 16:43:00

本海外监管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1B条刊发。

兹提述朗诗绿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有关发行150,000,000美元於二零二零年到期且票息为9.625%的优先票据(「原有票据」)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本公司额外发行50,000,000美元於二零二零年到期且票息为9.625%的优先票据,并与原有票据合并及构成单一系列(「额外票据」)。

请参阅随附有关额外票据的补充发售备忘录(「补充发售备忘录」),该补充发售备忘录於新交所网站可供查阅。

於联交所网站刊登补充发售备忘录的目的仅为向香港投资者公平发布资讯及遵守上市规则第13.10B条,别无任何其他目的。

补充发售备忘录并不构成於任何司法权区向公众提呈出售任何证券的章程、通告、通函、宣传册或广告,亦非邀请公众提呈认购或购买任何证券,且并不旨在邀请公众提呈认购或购买任何证券。

补充发售备忘录不应被视作认购或购买本公司任何证券的诱因,亦不拟构成该等诱因。投资决定不应以补充发售备忘录所载资料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