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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诗绿色地产进一步延迟寄发主要交易有关合作框架协议之通函

2018-03-01 12:13:00

兹提述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及二十九日及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的该等公告,有关(其中包括)合作框架协议,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之公告,有关延迟寄发通函(「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如该等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该通函。

由於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以准备及落实该通函中之资料,本公司已申请及联交所已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该豁免」)。该通函预期将於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或之前寄发。联交所将更改该豁免倘若本公司的情况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