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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诗绿色地产关於进一步公告有关主要交易关於合作框架协议之澄清公告

2018-01-04 18:32:00

兹提述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日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的公告(「该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之公告(「进一步公告」),有关(其中包括)有限合夥协议及合作框架协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局谨此说明进一步公告之英文版本第二段应读作以下:

「董事局确认有限合夥协议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有限合夥协议根据上市规则第14.06(2)条构成本公司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遵守於申报及公告之规定。」

除上述者外,进一步公告之所有其他资料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