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亚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杨明志先生(「杨先生」)为追求个人事业,呈递辞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信函,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起生效。
兹提述本公司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之通函(「通函」)有关(其中包括)将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举行之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重选退任董事。诚如通函所载,杨先生将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并符合资格,将于股东週年大会上重选为本公司董事。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杨先生辞任后,杨先生将不会在股东週年大会上重选为本公司董事。
杨先生确认他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需提醒本公司股东关注其辞任事宜。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杨先生于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作出的努力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