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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升控股(1)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辞任; (2)委任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 (3)公司秘书变更; (4)授权代表变更;及 (5)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变更

2017-12-28 22:27:00

董事会宣布由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

(1) 何猷龙先生已辞任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

(2) 郭人豪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

(3) 梁凯威先生已辞任而何小碧女士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

(4) 梁凯威先生已辞任而Eric Daniel Landheer先生已获委任为上市规则项下之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项下之授权代表;及

(5) 本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已变更为香港中环云咸街60号中央广场31楼3101-2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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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升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以下事项:

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辞任

何猷龙先生(「何先生」)因不再为本公司主要股东而辞任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由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何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敦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何先生在任期间对本集团作出之宝贵贡献。

委任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

郭人豪先生(「郭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由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彼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郭先生,41 岁,为益航股份有限公司(「益航」,该公司於台湾证券交易所(「台交所」)上市)之董事长兼总经理,益航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并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2.67%。郭先生亦为大洋百货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於台交所上市,并为益航之附属公司)之董事兼董事长、台境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於台湾证券柜台买卖中心上市)之董事、IRC Properties, Inc.(该公司於菲律宾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董事,以及圣马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圣马丁国际」)之非执行董事。圣马丁国际为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圣马丁国际连同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及买卖卫星电视设备产品及其他电子产品以及卫星电视广播。一名呈请人提交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要求将圣马丁国际清盘之呈请书(「呈请书」),而此事乃发生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委任郭先生为圣马丁国际之非执行董事之前。於本公告日期,香港高等法院(「法院」)尚未作出有关呈请书的判决,而法院颁令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日进行案件管理聆讯。

郭先生於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Bank of America Merrill Lynch 及Private EquityManagement Group 累积数年有关投资顾问、财务顾问及企业融资之经验,并曾於若干私人及上市公司担任不同的主要职位,有关公司乃从事(i)行政管理及企业业务;(ii)企业融资;及(iii)房地产发展业务、航运业务、零售业务及物流业务之日常管理。郭先生於制订业务策略及创新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郭先生毕业於台湾真理大学,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并持有美国佩斯大学之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为新泽西州会计委员会之执业会计师。

除上文披露者外,郭先生确认(1)彼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公众公司中担任任何董事职位;及(2)彼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就彼之委任而言,郭先生已经与本公司订立为期三年之委任函,年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止,并将自动续任,每次任期三年,惟须根据本公司公司细则之规定,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郭先生不会就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而获发任何董事袍金,惟彼将获偿付於履行职务时录得之一切合理实报实销的开支。

於本公告日期,郭先生并无亦没有被视为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按照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之涵义)之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或债权证之权益。

就郭先生之委任而言,除上文披露者外,并无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规定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欢迎郭先生加入董事会。

公司秘书变更

梁凯威先生(「梁先生」)已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由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梁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敦请香港联交所及股东垂注。

何小碧女士(「何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由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何女士现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企业服务部董事,该公司是全球性的专业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商务、企业及投资者综合服务。彼於公司秘书范畴拥有逾二十年经验,一直为若干香港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服务。何女士现为以下公司之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亚洲水泥(中国)控股公司(股份代号:743)、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53)、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993)、中国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65)、好孩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86)及自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7)。

何女士为特许秘书,以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HKICS」)及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的资深会员。何女士持有由HKICS发出的执业者认可证明。彼持有岭南学院(现为岭南大学)之公司秘书及行政人员荣誉文凭以及威尔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梁先生在任期间对本集团作出之宝贵贡献并欢迎何女士履新。

授权代表变更

梁先生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後,彼已不再担任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本公司授权代表(「上市规则项下之授权代表」)以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所规定於香港代表本公司接收所送达之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权代表(「公司条例项下之授权代表」),由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本公司现任执行董事Eric DanielLandheer先生已获委任为上市规则项下之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项下之授权代表,由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变更

由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本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已予更改,详情如下: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中环云咸街60号中央广场31楼3101-2A室

电话号码: (852) 3729 2135传真号码: (852) 3167 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