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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4-01-30 00:00:00

变更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 恒隆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欣然宣布,李天芳女士(亦称为李冠仪女士)(「李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4年3月20日生效。 李女士现年 54岁,持有麦觉理大学颁授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天津工业大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士学位。 李女士于中国内地快速消费品、体育服装及时装行业拥有逾 20年的管理经验。彼现为斯凯奇中国的行政总裁的顾问。彼在2014年至2022年期间曾担任特步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特步」)的品牌—特步品牌的行政总裁,并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出任KSGB国际业务集团的行政总裁,负责环球品牌包括盖世威及帕拉丁。彼在 2012年至2014年期间曾担任思捷环球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业务的行政总裁。在此之前,彼在2000年至 2012年期间曾于爱迪达*担任多个职位,其最后任职为中国北部副总裁及总经理。 于本公布日期,李女士并无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之证券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界定之权益。李女士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彼并无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除上文所披露外,彼于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任何其他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的任何董事职务。李女士 * 这些公司的证券目前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已确认(a)其已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3.13(1)至(8)条所载的所有独立性准则;(b)其过往或现时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业务中拥有财务或其他权益或与本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有任何关连;及(c)概无其他因素可能影响其于委任时的独立性。经考虑上述所有情况,董事会认为李女士属独立人士。 李女士之委任并无固定任期。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彼之任期将至本公司下一个股东大会为止,并将接受本公司之股东遴选连任。 李女士可根据其委任信函,就其作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供之服务,收取袍金每年港币777,000元(金额仍需经董事会根据本公司之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所授予之权力不时审订)。袍金乃按照李女士于2024年服务时期而按比例支付。 除上文所披露外,并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规定须予披露之资料,亦不知悉任何关于李女士获委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独立非执行董事何潮辉先生(「何先生」)因个人原因,将于2024年4月26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完结后退任。何先生将于其退任时,同时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规定,何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关于彼之退任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何先生任内为本公司贡献良多,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