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董事之退任

2019-05-27 00:00:00

兹提述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刊发之公佈。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谨此宣佈,李兆基博士因年事已高,已决定退任本公司董事一职,并将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结束后生效。

兆基博士已确认,彼与董事局并无意见分歧。除上述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与上述退任有关之事项需向本公司股东公佈或有任何资料需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作出披露。

董事局谨此衷心感谢本公司之创办人李兆基博士过往四十年来对本集团作出的领导及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