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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中国地产委任非执行董事

2018-03-29 17:07:00

绿景(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委任李丽红女士(「李女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李丽红女士,四十五岁,在银行和金融行业拥有超过二十二年经验。李女士现时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000001))地产金融事业部风险总监,负责地产金融事业部的风险管理工作。於二零一五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李女士担任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女士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加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并担任多个职位,直至二零一五年三月,彼於该分行最後担任之职位为投资总监。李女士亦於二零零三年七月至二零零九年一月於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分别为600016及01988))广州分行担任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及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另外,李女士亦曾於一九九五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六月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分别为601398及1398))广州天河支行担任办事处副主任及计财科副科长。李女士毕业於南开大学并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李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任期为2年,彼须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於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轮值告退及重选连任。李女士将不会就担任非执行董事收取本公司任何酬金。

李女士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各词汇之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之涵义,李女士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李女士於本公告日期前之过去三年内并无出任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之董事职位。

李女士并无其他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之资料,亦无其他有关其委任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的事项。

董事会谨此欢迎李女士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