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宣佈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日起生效:
(1)李丽红女士已辞任非执行董事;
(2)陈伟生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3)萧志雄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本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及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本公司之授权代表;及
(4)本公司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陈健民先生获委任为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本公司之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