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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持续关连交易

2020-03-04 00:00:00

董事会谨此宣佈,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添利福建(作为业主)与李永强先生(作为租户)订立二零二零年租赁协议,据此,李永强先生将以月租155,000港元(不包括差饷、管理费及公用设施费用)自添利福建租赁该物业作住宅用途,租期自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六日起计至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止为期三年。

李永强先生为李立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之儿子,亦为李铭浚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副主席兼行政总裁)之兄长,故为李立先生及李铭浚先生各自之联繫人,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2(2)(a)条,其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订立二零二零年租赁协议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由于李立先生及李铭浚先生被视为于二零二零年租赁协议拥有重大权益,彼等已就批准订立二零二零年租赁协议之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由于二零二零年租赁协议之总代价低于10,000,000港元,而有关二零二零年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之最高年度限额之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低于25%,故二零二零年租赁协议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