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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董事会委员会组成之变动及未能符合上市规则之规定

2022-08-12 00:00:00

添利工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自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起,(i)汤显和先生(「汤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之职务;以及(ii)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胡伟斌先生(「胡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汤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关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汤先生于彼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

自汤先生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后,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当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少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1)条所规定的最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数目。

汤先生亦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自汤先生辞任后,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减少至两名成员(包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21条审核委员会必须由最少三名成员组成之规定及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本公司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会在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起三个月内)采取措施力求符合上述上市规则及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之规定,并适时作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