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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2019-10-14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作出。谨此提述标准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世纪金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约人」)刊发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之联合公告(「联合公告」),内容有关(1)收购本公司之销售股份及(2)由鸿鹏资本证券有限公司为及代表要约人就本公司之所有已发行股份及未行使之认股权证(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者除外)提出有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及(3)恢复买卖。除另有注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董事局欣然宣佈,洛尔达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就该等要约是否公平和合理以及是否接纳和如何表决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建议。洛尔达有限公司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准从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机构。

独立董事委员会已批准委任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就该等要约发出之意见函件将会载入综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