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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关连交易

2020-09-30 00:00:00

兹提述普星能量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之通函(「该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及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之公告,内容有关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关连交易,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之公告,内容有关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权购买协议中所载之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并已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交割。于交割后,买方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而目标公司成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因此,目标公司之财务资料将于本集团之账目综合入账。

诚如该通函所披露,收购事项代价之最终金额按交割日后三十日内出具的交割审计报告内的资产净值减去未分配利润予以调整(「经调整代价」)。本公司将于确认经调整代价后另行刊发公告。

董事会认为,透过完成收购事项进一步扩大本集团之装机容量及供热能力,将加强本集团于中国浙江省的业务及营运,并提升其业务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