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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华大科技盈利警告

2018-07-04 17:18:00

本公告乃中国电子华大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根据本集团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五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以及其他现有可得资料,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与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相比,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之综合溢利将减少约50%至60%。该溢利预期减少之主要原因为於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确认出售其导航芯片业务产生之一次性除税前收益102.5百万港元。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当注意溢利减少之幅度将取决於本集团2018年6月份之实际业绩而可能与上述所披露的幅度有差异。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现有可得资料及未经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审阅之本集团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五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差异。本集团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详细中期业绩将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於2018年8月31日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小心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