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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2017-04-05 18:01:00

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英文名称由「China Electronics Corporation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更改为「China ElectronicsHuada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并将其中文名称由「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此名称仅为识别目的之用)更改为百慕达附助名称「中国电子华大科技有限公司」(「更改公司名称」)。本公司之股份名称亦将作出相应更改。

更改公司名称之条件

更改公司名称须待下列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

(1) 本公司股东(「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以批准更改公司名称;及

(2) 获得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注册处处长」)批准更改公司名称。

待上述条件达成後,更改公司名称将自注册处处长将本公司新英文名称及中文附助名称登记於百慕达公司登记册内以取代本公司现有英文名称日期起生效。本公司亦将於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後在香港办理一切所需的存档手续。

更改公司名称之理由

更改公司名称将提升及建立本公司之企业形象,从而惠及和推动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董事会认为更改公司名称乃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最佳利益。

更改公司名称之影响

更改公司名称将不会影响本公司证券持有人之任何权利。印有本公司现行名称之已发行证券证明书将於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後继续为该等证券之所有权凭证,且将继续有效作交易、结算、登记及交收之用。本公司将不会安排现有证券证明书更换为印有本公司新名称之新证券证明书。於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後,新证券证明书将会以本公司新名称发行。

本公司将就更改公司名称的生效日期及其新股份名称於适当时候作进一步公告。

一般事项

特别决议案将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更改公司名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更改公司名称之资料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通函将由本公司於适当时候刊发及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