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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溢利预警

2015-01-23 17:35:00

本公告乃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根据未经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审阅之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与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相比,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之综合溢利将会减少约40%至50%。该溢利预期减少之主要原因如下:

(i)於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出售其於一间合营公司(广西中电未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之50%股本权益录得约120百万港元一次性收益;及

(ii)为支持本集团业务扩充及发展,本公司於2014年1月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750百万元之2017年到期无抵押4.70%债券,因而导致本集团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融资成本-净额,与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比较有所增加。

由於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现有可得资料及未经本公司外聘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之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详细全年业绩将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在适当时候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小心审慎。